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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,诈骗分子以“优惠汇率”诱使张某交出欧元现金,承诺向张某国内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;诱使李某向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,承诺向李某提供欧元现金。诈骗分子分别单线联络张某和李某,杜绝双方提前直接联系,并促成双方线下见面换汇。
张某、李某线下见面期间,李某向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账户完成转账,诈骗分子在收到转账后失联,而张某因迟迟未收到人民币转账,未将其准备好的欧元现金交给李某。李某蒙受经济损失,怀疑张某是诈骗分子,而张某虽未遭受经济损失,但因担忧招致法律风险,拒绝配合甚至阻碍李某报警,双方发生矛盾纠纷。
2024年12月,郭某通过案例一中的方式,向另一名需要私下换汇的侨胞提供欧元现金,随后收到国内银行人民币转账。然而两日后,其银行账户因涉“不合法交易或诈骗犯罪行为”被冻结。
私下换汇风险大。以所谓“优惠汇率”进行私下换汇,既违反当地法规法规,又存在被骗风险。如需换汇,请务必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。如受骗,请第一时间联系汇、收款银行,争取冻结转账,并及时向意当地警局或国内户籍所在地、有关银行账户开户行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。
0086-10-12308、0086-10-65612308
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全意学联 CSSU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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